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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商幸福港湾小区 物业强行乱收费(下派单位:管城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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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09:10: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2-7-20 09:29

正商幸福港湾小区一期2011年交房后,业主装修是车辆被放置在保安统一规划的停车区域内,本人汽车在交房处门口被正商二期送物料车撞坏,整个后玻璃破碎,车体严重受伤,物业以保安看管不利当天把值班保安开除后,答应后期给予物业费补偿,结果截止2012年7月16日多次协调未果,不但不予赔偿,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把装修押金直接扣除物业管理费。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于帮助,感谢你们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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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17 10:13:35 |只看该作者
针对业主提出的汽车被撞坏问题的反映,我们及时联系到该小区服务的物业企业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业主提出的正商幸福港湾小区一期汽车被撞坏未解决一事,责令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调查清楚事情的具体情况,主动联系业主,拿出解决问题意见,尽快处理此事。
对于业主提出的“在未经业主同意情况下把装修押金直接扣除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我们责令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好规定义务,对未经业主同意将装修押金直接冲抵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给予了严厉批评,要求河南正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装修押金直接冲抵物业服务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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