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乾宏领袖空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有关规定,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据调查,领袖空间小区在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同时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因此该小区约定的平层1.5元/月•平方米,跃层2.0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收费标准是符合规定的。
二、关于强行收取一年物业费的问题,中原区物价局已责成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691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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