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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乾宏领秀空间物业费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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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13 17:46: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5-4 11:12

领秀空间小区前期物业公司为郑州亨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质证号:41014033 ,资质等级:  三级)
在交房时强行收取一年物业费,并且物业费为平层1.5元 跃层2元。至今未见物价局价格的批复。请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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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14 08:40:20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郑州市物价局   2012-02-1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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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16 15:51:14 |只看该作者
郑州物价 发表于 2012-2-14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谢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我在物业处已经见到中原区物价局给的批示了,同意了他们的价格,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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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18 15:45:55 |只看该作者
有批复了?为何物价局网站无法查出?难道物业私造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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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21 14:50:4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乾宏领袖空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有关规定,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据调查,领袖空间小区在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同时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因此该小区约定的平层1.5元/月•平方米,跃层2.0元/月•平方米的物业收费标准是符合规定的。
    二、关于强行收取一年物业费的问题,中原区物价局已责成物业公司退还多收费用,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费手续。
    物业公司若存在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691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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