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09年的郑州市中原新城项目预售许可后公示(预售许可证号: 【2009】郑房预售字(2476)号) 上显示: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为2级,在其业主手册上也写着自己是二级物业管理资质,现在为何进行1级收费且上浮了20%,物价局怎么同意的,商业房产物业收费在许可证上为2.2元,又为何变为2.5元,物价局又是怎么同意的。另:郑州市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一级住宅区应完全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绿化率30%以上(学府小区设计规划图上绿化率28.4%),有动态景观(均没有)。高层物业费应经是多层的几倍了,物业合同上升龙为什么还要再收共用部位的照明、有水和电梯电费。 2、在升龙提供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有“因公司原因逾期未进行修理的,我公司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按延期时间每日向用户赔偿违约金10元”,请有关领导想想,即使最小的40平方的户型,每天都需要30元钱的租金吧,何况对于130平方与150余平方的大房呢,耽误一天补10元钱合理吗,而且延期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也只字不提,又怎么有诚意呢?明显的又是霸王条款。 3、郑州市物价局和房管局2010年3月下通知:“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为什么升龙还在收“有线电视安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