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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办理房产证遇难题,求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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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1 10:23: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高新区

处理时间

2012-8-13 09:22

高新区房管局办理新建商品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备案时需提供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但是咨询规划局,规划局办事人员说从未开过此类证明,也无专人负责此事。咨询房管局,房管局相关人员已将关于此证明的函发至规划局,直接找规划局办理即可。 现在是规划局无人办理,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高新区房管局与高新区规划局就此事协商一下如何处理,不能光让企业两头跑,啥也办不成,最终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


这不是投诉,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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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8-6 09:14:11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已于2010年2月1日施行。有关条款摘抄如下:
第五十一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核实申请:
(一)现状竣工图及成果报告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放验线资料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现场核实,对符合要求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核实证明并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房管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2011年房管局就此事已出局“关于办理房屋登记时收取相关规划资料的函”送到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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