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行使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权利,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受到政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公民个人的监督等等。但是所有的监督都应置于不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权的前提之下。否则,就是对独立审判权的侵犯和干涉。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若对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不服或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
补充内容 (2011-11-30 16:58):
更正一下,是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