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河南善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河南善德)
你们好:
你们的来函来信收悉,详情已阅。在此回复如下:
一、 关于河南善德提出的“拖欠物业费3715.00,滞纳金4853.30”。
1、 请问,您的计算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第四条明确说明:物业服务费用按照物价局核定价。那么物价局核定价是多少?郑州市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又是多少?
2、 自从我入住以来,物业公司一直负责对我家的房屋质量进行维修,但却一直都没有维修好,至今仍存在的问题如下:
① 南卧室漏水---------从2006年入住至今
② 入户门硬伤---------从2006年入住至今
③ 卧室内有线电视插座不能正常使用---------从2006年入住至今
④ 主卧室与客厅背对背墙面开裂长缝---------从2006年入住至今
⑤ 客厅对讲门铃不能使用---------从2006年入住至今
⑥ 北卧室漏水、北阳台、客厅屋顶、客厅墙面漏水2010年经物业公司维修后达到不漏水,但是维修补漆后的墙面却爆裂翘皮,一碰就掉。维修后物业公司导致的室内灰尘污染无人清理---------2010年至今。
⑦ 每当物业公司收费的时候,我就提醒问询物业公司:究竟什么时候能维修好?物业公司不断地更换维修负责人,我需要对每一个后来负责维修的人重新述说一遍,但是问题依旧不能得到解决。每次下雨,我和家人就需要请假回家看漏水严重与否,用什么临时的东西堵住接住导入其他容器暂时处理一下。物业来人维修的时候,我们还需要请假协助,我们都是你上班族,每天的日工资大约800元,有谁算过我们有多少的损失呢?年年漏水年年修,截至2010年,过去的五年间,每年按照三次下雨,一次下雪,一次维修估计,我们就损失了20000元。物业公司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我作为业主无权发表任何异议,只能被动接受物业公司的服务。但是,我希望我支付的服务费与得到的服务不要求物超所值,只要基本匹配就很好很知足了。可是,物业公司呢?物业公司又做了什么?除了每两个月在单元门口上贴一张物业公司自己制定的写满数字的白纸外,还有就是在我家的门上偷偷的贴上一张窄窄的催费条,且要注明:“采取停电催费等强制措施。”请问物业公司在收费的的同时是否想过为我做了什么?单单讲室内清理维修后的污染,家政服务公司是按照每平米30元收费,沙发罩包括拆掉、送走、干洗、送回、安装好共计500元。我家的客厅在等沙发罩的时间段内,狼藉一片,无处安坐。物业又在哪里呢?
⑧ 以前物业公司是物业费和电费采暖费捆绑收费,否则就以拒收采暖费、电费来要挟;自从2010年的下半年,采暖费由热力公司收取后,物业公司依旧以拒收电费为来要挟。
⑨ 我不仅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为我带来的舒适,还导致了因生气郁结致病住院手术两次,前后共花费4万元左右。
二、 关于河南善德律师事务所提出的“电费1685.60,滞纳金579.40”。
1、 我一直不明白,物业公司为什么要收电费?物业公司根据什么收电费?我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向用电部门缴交,为什么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缴费?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和依据又是什么?物业公司的用电量是如何得来的?我在入住期间,经常被物业公司无缘无故的停电,这是什么原因?是什么赋予了物业公司停电的权利?
2、 我们在佳亿花园居住,总是被停电,尤其是夏天,导致家里多次食物坏掉,电器损坏;我的母亲,已经年满72岁,腿脚不灵便,非常希望到我家里住一段时间,可是停电不断、电梯动不动就因运行保养不良导致把住户关进去无法脱身,吓得我母亲都劝我,干脆,惹不起物业公司,咱就把房子卖掉算了。。。
3、 我在这里郑重提出,我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办理用电移交手续,你无权干涉我的用电事宜,我要求直接向供电部门缴费。
三、 关于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2012年8月10日后我公司将立即停止对您的一切服务(含电费代收代缴、线路日常维护、上下水疏通、垃圾清运及维修一切服务)”。
1、 这句话好诡异呀。你们早就事实上停止了对我的一切服务,举个简单的例子,您之所以列出有电费欠费及电费滞纳金欠费一项,是你拒收造成的呀。我经常电话或跑去物业公司要求交电费,但是你们拒收呀,,,我能怎么样呀。
2、 我使用的电不是你们提供的,你们切断供电是根据什么呢?请给予明示。
3、 在你们事实上停止对我的服务的同时,我就已经不能再额外支付你们的服务费呀,为什么还会有欠费呢?还有滞纳金呢?
四、 河南善德在律师函中说的好:“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物业公司已经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诚望物业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1、 有律师事务所介入是好事,终于有了懂法,依靠司法解释公正公平看待问题,正视问题,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开端。我希望物业公司能认真自己的义务。
五、 我的家人在收到河南善德律师函和物业公司通知后,一夜无眠,辗转反侧,空前的忿怒,被恶人倒打一耙的感觉,谁又能好受呢?今天,我和我的家人都无心工作,心口如大石压抑,开车上班途中差点酿成车祸。。。。。。。。 如果我们悲剧了,这就算是我们的遗嘱让世人评说吧。
六、 顺便提一下关于指定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佳亿花园提供物业服务的开发商-------河南嘉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亿置业)。我无意猜测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我只是想告知大家一些事实:
1、 我和开发商2004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于2006年6月30日完成产权证的办理,否则逾期,按照已付房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在我百般呼吁,且房管局介入协调后,开发商于2012年的2月才把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我。
2、 房产证违约金我追讨了很多次,房管局也介入协调多次,但是嘉亿置业公司拒不支付。到了现在,房管局也只能无奈的说:“您已多次反映,我们也多次向开发公司协调,并且开发公司也愿意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我局无强制执行权力。。。。。。”
七、 我作为佳亿花园的一个普通住户,没有显赫的家族权柄,只希望能安安静静的悄无声息的活着,有尊严的活着。得到我该得的,支付我该支付的。仅此而已,这要求不过分吧。
八、 恳请物业公司能给我们一点在这里继续居住的空间吧,毕竟,倾尽所有买到一套房子不易,卖掉后我又能住在哪里呢?
九、 恳请河南善德律师事务所依法主持,不偏不坦,公正公平诚信对待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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