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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定的文件不合法由哪个部门废止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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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3:45: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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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政府法制办

处理时间

2012-3-22 11:05

请问政府制定的文件不合法由哪个部门废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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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3 08:55:17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根据《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或者公民认为规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和《郑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同其他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的,可以向备案受理机关法制机构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备案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组织审查。”,你可以向备案受理机关法制机构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经确认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的,可由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予以撤销或修改。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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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23 13:55:57 |只看该作者
郑州法制办 发表于 2012-2-23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你好。根据《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 ...

您也好,请问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郑政文【2009】10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郑政办文【2010】44号)是规章、规范性文件吗?可以向贵办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吗?我认为(郑政文【2009】108号)、(郑政办文【2010】44号)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同其他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可以向哪个备案受理机关法制机构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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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29 13:20:34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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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10 14:42:17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答复完就结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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