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盛世港湾小区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目前正在建设中,物业公司还不知道具体交房日期,也没有收取物业费。目前,开发商在房管局确定的招标价格是0.80元/月·平方米,而该小区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其物业服务收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因此,中原区物价局已通知该物业公司在交房前,到物价部门申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实地验收后,核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批复的标准执行。因此目前该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并没有确定。以上情况特此说明!再次感谢网友的来帖!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我们已被迫签了协议物业费仍然是0.8元/月。平米。望领导过问一下,既维护了政府的权威,又主持了公道。 谢谢管理员 。 目前,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多层一级收费标准为0.38元/月·平方米、二级为0.32元/月·平方米、三级为0.26元/月·平方米、四级为0.20元/月·平方米;高层一级收费标准为1.10元/月·平方米、二级为0.87元/月·平方米、三级为0.73元/月·平方米、四级为0.64元/月·平方米。我们小区都是多层建筑,不知道执行的什么标准,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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