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发改委和房管局对(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调查结果: 关于对“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郑州利民置业违规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问题,中牟县发展和改委委员会与中牟县房地产管局经认真调查落实后,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金源公馆是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期共72套房,共签约69套,2010年10月30日开始交房,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对业主收取了天然气初装费。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价工[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自2010年5月1日以后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信、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费用在价外征收。郑州利民置业有限公司在2010年5月1日以后存在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违规行为。我检查人员向其经理张洪军进行了详细的价格法律法规讲解,使其认识到了错误,愿意积极整改。现已责令该公司将多收费用退还业主,并张贴退款通知,通知业主凡在2010年5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持收费票据前去退费。举报电话12358。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牟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业主们很满意。既然这样,为什么利民置业不电话通知各业主退天然气初装费和有线电视初装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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