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24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巩义市回郭镇镇长庞冠峰滥用职权 违规卖地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8-9 18:01: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巩义市

处理时间

2012-8-27 09:57

镇长庞冠峰违法剥夺马孟卿、邵君霞优先承租权(购买权)
   我叫马孟卿,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马口村八组村民。从父辈就开始经营食品加工生意,随着生产的发展,1992年租赁回郭镇老二所内八间车间。在此经 经营期间,老二所内食品厂对面有13间厂房占地557.75平方米(合0.836亩)房顶多处坍塌,下陷一米多深,长期闲置,无人租赁。为了发展经济,合理利用镇有资产,2006年1月5日,我应邀作为乙方与回郭镇镇有资产办公室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协议第三条约定“甲方原旧房屋全部房产,一次性作价2000元给乙方所有”,协议第四条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原旧房屋的基础上,自筹资金进行开发。甲方不得干涉,否则,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在相信ZF承诺长期租赁,合同三年一签,同等条件下享有土地使用优先承租权的基础上,我依约付人民币2000元,2006年3月1日,镇资产办公室出具收据一份,注明“系付房屋作价收入(13间旧房)”。我们全家举债60万余元按照约定建成局部二层楼房的商业超市一座,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用于出租经营。自此烘托了当地的商业气氛,镇ZF的地租收入有了保证。
   2009年10月,回郭镇镇ZF以我每年上缴地租4200元,把超市建成后租给别人每年租金10万元谋取暴利为借口,打着“杜绝资产流失,盘活资产,发挥效益,维护公平”的旗号,在未告知老二所所有租赁户的情况下,在镇电台发布了老二所整体资产长期租赁的竞租公告。看到公告消息,我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去ZF交了10万元租赁竞拍信用金。交了保证金三个月,镇资产办主任以“领导忙,顾不着说这事!不说了!”为由多次催促我取走保证金。而后我多次找镇领导要求继续缴纳房租和地租,同时表明每年不超过三万元愿意按现状租赁老二所,镇党委副书记杨文渠答复:“你先干着!镇里边研究了以后再说。”2010年5月2日我突然得到消息老二所整体被卖了,经核实后便于5月4日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上访。5月5日老二所门前贴出告示:“经镇政府研究,二所不再对外租赁。现你们的租赁期限已到期。二所整体资产经公开竞价,北寺村李红杰取得二所整体资产使用权。请各租赁户于2010年5月15日前搬离完毕。逾期未搬,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租赁户承担。回郭镇人民ZF资产管理办公室”。随着李红杰急于拿到老二所土地使用权,就开始锁大门,用预制板堵门,门前倒垃圾,引发自焚事件。
   庞冠峰贱卖国有土地,幕后操纵
   经有关媒体的一次采访,才得知,2010年4月26日,巩义市回郭镇镇长庞冠峰,超越职权,暗箱操作将回郭镇第二招待所(简称老二所)近四亩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60万元价格50年的期限出让给北寺村村民李红杰。为了掩耳遮目,其事先委托河南省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对老二所的部分资产和土地进行评估,然后拿着这个评估结论将老二所整体资产和土地地价出让。2010年6月23日中原网、新浪网、人民检察网均在网上报道。随后又经郑州日报社、郑州晚报社、郑州电视台、河南法制报社记者相继采访,更让人气愤的是,原本某电视台预要报道此事件,但在镇长庞冠峰和郑州市广电局局长李宪民的合力阻挠下,齐力施压,迫于压力该报道没有被播出。这更增长了镇长的嚣张气焰。而且庞冠峰在明知此土地为国有土地并且自己无权处置的情况下,利用自己掌握ZF公章之便利将其所签的“出让协议”又改为“出租协议”。以为万无一失后,又指使第三方李红杰对老二所整体房产包括马孟卿,邵君霞投资的60万余元所建“好年华”超市强行拆除,在李红杰强拆老二所房屋的过程中庞冠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且一镇之长,置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而不顾,玩忽职守,纵容李红杰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迫使我住所内所有的生活用品和车间内所有的机器设备等价值40万余元被损毁,抢走,食品厂停产。投资60万余元的超市夷为平地。
   镇长庞冠峰语出惊人,玩忽职守
   为此,我和邵君霞频繁往返于回郭镇镇ZF、巩义市回郭镇公安分局、巩义市信访局、郑州市信访局、河南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之间。2011年4月18日,我在回郭镇ZF见到了镇长庞冠峰,庞竟然荒谬地说:“没法赔偿你,你告的是ZF,不是告我。我不怕!”作为一个镇长,人民赋予他权利,他却将责任如此推脱,将ZF和个人分离开来,极端的不负责任态度,必将引起众怒!他的一纸协议竟然让我的一百万元化为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处3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庞冠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渎职行为,回郭镇镇ZF的一位领导却说:“公、检、法是谁的孩子?是ZF的孩子,即使他违法了,谁敢来抓他!”难怪事出后我打110报警,答复是:“属于纠纷,不在我们管辖范围。”法院答复是:“不予立案。”镇领导威胁我说:“你再去上访,给你和邵君霞包括两个孩子拘留劳教。”由此可见官官相护如此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个被誉为“全国综合实力百强乡镇”“河南省综合改革发展试点镇”“河南省发展企业先进镇”的回郭镇,只是一句愚弄百姓的谎言,在这里的百姓问题不是被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就是压制!为人民服务根本无从说起。
   如今各级ZF努力打造服务型ZF,坚持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坚持依法行政!而以镇长庞冠峰为首的回郭镇镇ZF,无视国家法律,践踏人民的根本利益,严重损毁了ZF的形象。在如今的法制社会,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受到舆论的谴责,上级部门的调查和追究其责任,还百姓一个公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8-10 08:09:33 |只看该作者
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办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2-8-10 09:09:39 |只看该作者
问题好详细呀,同情。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8-22 17:23:26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2011年,回郭镇马口村8组村民马孟卿等反映该镇政府侵犯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等问题,巩义市高度重视,由相关部门专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经调查,老二所所占土地为国有划拔土地,马孟卿等反映该镇政府剥夺其优先承租权、纵容李某损毁公私财物、阻挠舆论监督、法院不予立案等问题无事实依据,反映该镇政府侵犯其私有财产、修改与李某签订的协议违反合同法等问题无法律依据,回郭镇政府与马孟卿等老二所租赁户签订的协议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0117月,回郭镇政府同马孟卿达成协议,并对其改造、装修老二所旧房屋进行了一定补偿。

                                                                                                                            回郭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2012822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24 03:0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