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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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scsglj_admin zzscsglj_admin 社区管理员
网友您好,位于东明路与东风路交叉那段《中原网》所称的酒吧,是经郑州市统一规划,在东风渠整治过程中建设的管理用房,属于东风渠滨河公园配套设施,并未占压绿地。此房曾作为东风渠第二管理所办公用房,由于东风渠管理区域向上游延伸,为了便于管理,第二管理所搬至白庙水厂附近办公,该房屋闲置不用。为了不使国有资产闲置,并丰富滨河公园服务内容,经研究,将此房屋出租给名庄酒窖(该酒吧),租金全额上缴市财政,用于增加市财政收入,增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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