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和谐物业、构建和谐社区”—升龙凤凰城业主质疑之七对目前正在施工所用费用的质疑,期盼公布已经收取的物业费使用明细 郑州市房管局: 我是升龙凤凰城B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南350米)一名业主。 我们的小区是升龙凤凰城B区,开发商是在升龙集团名下的捷宏置业,前期物业公司是“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已经开始2012年1-6月份物业费用的收缴工作,他们所收取费用额度是否合情合理先不言说,2011年他们在交房时强制收取的10-12月份的物业费用的使用去向是否先给业主公布一个明白账目明细,让业主对自己花的钱做到心中有数. 现在,小区每天仍在进行着施工工作, 考虑到购买该小区房屋时所出现的种种不愉快,我们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信任,我们有理由怀疑,他们施工工作的资金从哪里出的?是否运用了业主的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 望房管局领导督促物业公司公布物业费用收支明细,还小区业主一纸和谐之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