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方)户口是高新区一家单位的集体户口,属合欢街派出所,梧桐管区管辖。目前准备要小孩,老婆户口所在地要求出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我目前居住在高新区秦庄村租房居住,没有工作单位。梧桐管区称出具婚育证明必须要有单位或村级先盖章确认。目前我在原单位加盖了公章,但是梧桐管区说因为没有原单位的档案,所以还是没有办法办理。
目前梧桐管区是新成立的行政机构,以前单位都是在高新区计生委直接备案的,新的行政机构档案很不全,在辖区内很多企业单位都没有“档案”。我的疑问有两个:1、高新区重新进行行政区划分,那以前的单位计生档案是不是也应该由区计生委分发给新的管辖机构呢?为什么要企业单位重新办理档案? 2、新的行政机构已经成了了有好几年了,其管辖范围内有多少常住人口?这些档案都没有吗?派出所为什么不能与计生委对接?为什么还要由单位提报? 3、为了这个《婚育证明》在梧桐管区计生办、枫杨管区计生办、高新区计生委跑了七八趟都有了,还是办不成,我想问到底需要我们普通的公民老百姓该怎么办理,我们催不动单位去提交档案,希望领导能协助处理一下,并告知何时才能办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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