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巩义市物价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煤制气输配管网用户初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巩政[2000]103号)规定,居民用户煤制气初装费缴纳标准为每户3500元,为鼓励用户安装使用煤制气,我市燃气公司一直执行收费优惠政策,按照每户2800元的标准收取煤制气初装费。在2011年2月10日后,我市部分(不用补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项目,煤制气初装费标准调整为每户2500元。所以网友于2009年缴纳的2800元燃气初装费符合规定标准。 在我市2011年2月10日出台《巩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前,从未制定过暖气初装费收费标准。小区用户安装供暖设施,所涉及的主管网建设、小区供热交换站房屋、设备、与主管网连接等各项费用都由用户承担。森海玉波苑的暖气初装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收取,根据各栋楼的房价构成因素不同,暖气初装费的收取标准也不尽相同,原因是开发建设单位与该小区部分住户在结算房价时将上述部分费用计入房价,后期又补缴了剩余的安装费用(70—80元左右)。但有部分住户以团购价格购买房屋,其团购价格中未包含暖气安装费用,开发建设单位将上述全部安装费用单列出来,在房价以外与住户结算,或由业主选择是否同意安装并缴纳相关费用,导致个别取暖用户误解,认为多交了暖气初装费用。 2011年我市暖气初装费政策出台后,截止目前,全市各住宅小区根据建筑面积、环境布局、交换站大小等情况不同,暖气初装费缴纳标准仍差距较大。在下步工作中,巩义市物价局将督促森海玉波苑开发建设单位(森海置业有限公司)向取暖用户公示供暖安装费用的各项成本资料,并与小区取暖用户充分沟通,争取获得取暖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