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里前段时间向村民发了补偿的讨论稿,之后全部收回,到现在就在没有下文了,不知道这事到底怎么样了,也没有见任何人来询问我们这些屁民的意见,不知道是我们这些老百姓的意见对他们来说不重要还是只要他们定了方案,最后就算我们不同意他们也会用强迁或者用其它手段来逼迫我们同意他们的方案?针对补偿讨论稿和未来拆迁问题提出部分意见,希望相关部门可以重视,同时给予回应。(一)二十里改造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只听说工期两年左右,可是什么时候开始是关键的问题,虽然现在原小学改建也正在进行,可是只能解部分家里住房困难的问题,如果是四五年后哪,哪到时候的住房困难问题怎么办?如果改拆的时间还要在等几年的话,是不是可以放宽老百姓建房,去年、今年也有部分村民将房层进行了拆建,现在也已经完工,当时也没有见有关部门出来阻拦处理,这是不是村子里允许村民自建房,这样可以解决部分家里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也可以以租增加少量收入。我们也很希望二十里可以改建,提高城市环境品位,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提升村民生活环境,提升村民治安状况,但如果不允许,哪就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快速度,而不是采用长期拖延政策,以拖待变。(二)两气问题,两气不入对未来老百姓生活会造成很大的不方便,楼房总不能到冬天还用煤炉取暖吧,哪样也会有很多的不安全因素;楼房坐饭怎么办?电炉、气罐,都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在说到时候分的新房要装修,如果以后通气还得花钱去重新安装需要后期需要投入不少的钱,这些钱难道到时候政府出吗?这个我想肯定到时候还是老百姓承担两气入房的费用。当初在设计规划的时候也肯定有考虑这些问题,或者说在建设的初期就应该考虑这些问题,并且去解决,而不是到最后了在去挖坑凿墙的去想办法解决问题,还变相让百姓承担这些费用。(三)补偿问题,讨论稿虽然不是最终的方案,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可是方案有没有损害到老百姓的利益,只说依条依据的,哪就真的公平吗?从一个老百姓的角度,一间房顶一套这是最基本的,也就是三间房到最后补偿三套房是最基本的,可是讨论稿上是三间才是240平(两套)这公平吗,试想一下,老百姓会愿意吗?老百姓现在都是盖的二楼三楼高,这样每年也可以通过租房来补贴家用,可是换成楼房后也就没有了,是不是可以考虑在多补偿些门面房,这样以后老百姓也可以通过把门面房租出去来补贴家用,也可以长期保障生活来源。(四)关于平价房问题和补偿款的问题,村里是不是在建成后应该考虑拿出部分房源来让村民平价购买,不强制让老百姓自愿购买,最多来个每户限购几套,这样适度的增加村民的收入,变象的来补偿村民?还有现在每房每平补偿多少钱?前段时间传的说三百,四百,五百?能不能有一个标准?最少这些钱也应该让老百姓可以装修两套房子下来后在留余些生活用,听说这些补偿款三平的才可以购买平价房一平,这是不是不合理,为什么开发商的一平都可以比老百姓的贵哪么多,他们的房子是花钱盖,我们的房子不是花钱盖的吗,这中间可以有差价,但也不能差这么多吧?(针对第三第四条,补偿应该以一间房补偿一套房子即三间房补偿三套房加一间门面房和补偿款并可购买一套或多套平价房,这是最基本的补偿要求,村子里也应该以这个基准为主来和村民进行补偿协定方案的讨论,而不是他们想着怎么补就怎么补,用他们的想法来决定老百姓的想法,用哪些不切实际的补偿方案来搪塞老百姓,希望相部门正视该问题)(五)这次拆迁主要是哪些范围是全村还是只有部分村民组?如果不是全部村民都一起改造,补偿条件是要全体村民表决同意还是针对主要拆迁的村民来同意?如果是全体的,哪以后其它组改造补偿方案是不是也按现在的方案走,还是到时候另外别的方案?如果不是全村一起改造同时,村里让不拆迁的村民也参加表决,只要哪些不在改造范围内的人到时候投票不投反对票在加有少部分既得利益的人投一些同意,就会让方案过半或者大部分通过,造成即定事实,这是不是和基本的民意有差,最后造成大部分的强迁?如果不是全部改造确要全部投票,是不是村子里想用这样的方法来制衡村民,用部分不改拆的村民来压迫改拆的,让方案通过,等以后第二批第三批改拆的到时候在用这些拆过的建好的来制衡其它的村民,这样是不是会造成村民不和谐或者村民间接的冲突或分派?(六)税务问题,二十里拆迁后要住在楼房上,根据国家相关条例,70年续一次产权,并且国家现在正在进行房产税试点,未来可能全国性的开收房产税,而老百姓现在的房子可以子孙相传,不需要70年续产权,更不需要在未来交房产税及其它税种,这是不是一种变像的收税为政府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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