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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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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勘查,答复如下: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建议将来信反映的该路段问题转所在的曲梁镇组织处理。
需申报农村公路建设或养护计划项目的,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形式上报交通运输局,由地管所按程序向上级报批。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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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huq8888 在2014-1-15 19:47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处理结果我很满意,管理员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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