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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兰德违规交房,拒不赔付业主违约金,请主管部门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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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 17:42: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黑心兰德置业违规交房,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物业要求先交物业费才能领钥匙,所以很多业主稀里糊涂就交了房了,开发商并以此为借口说有很多人都交房了,为理由拒不赔付很多不合格房屋未交房业主违约金,请主管部门为百姓业主做主,督促喜多家的开发商兰德置业切实履行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这是一个法治社会,难道喜多家的开发商兰德置业就可以不顾《合同法》,凌驾于《合同法》之上吗?!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力?!广大业主殷切期盼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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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3-2 09:21: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为了慎重准确地答复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我局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了解,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将在调查结束后一定尽快给您答复,希望您暂且耐心等候,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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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3-28 10:09: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了解,喜多家小区由河南兰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日期在《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施行之后,交付条件应符合《条例》之规定。
   我局接到业主反映的交房问题后,立即与开发公司联系,督促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条例》规定承担责任。
   关于业主反映的兰德公司不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兰德公司解释“并不存在违约行为”,具体解释为:“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八条约定的交房条件,2011年12月31日前,该商品房经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建设方五大文体单位验收合格”。
   开发公司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交房条件交房,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条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公司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录房地产行业诚信档案,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追究开发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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