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十多岁母亲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在老年公寓接受一对三的护理)
在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晚十点左右
在航海路和桐柏路附近郑州市老年公寓九楼901房间卫生间摔倒
摔倒后老年公寓工作人员游某某乘120急救车送我母亲到郑州市骨科医院
在骨科医院诊断为粗隆骨骨折,于二月八日做接骨手术
手术后出现并发症,转到郑州中心医院重病监护室,后转入该院呼吸二科
今天上午医院让我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
我和家人在转入中心医院后到老年公寓找到高战国主任反映我母亲病情
作为法人高战国主任说我们之间签有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说从未收到看到协议。
高主任让工作人员拿协议,说有事就扬长而去。我们等了几十分钟,也没见到协议。
从一月二十九日到今天三月二日,三十多天我母亲备受病魔的煎熬,家人全部精力投入医院。
郑州市老年公寓从未有人到医院看过,从未有人向病人有过问候。
郑州老年公寓高战国主任做法,不能不让我们想起媒体报道“老人摔到后无人扶的场面”
我母亲不是摔倒在路旁。摔倒在高主任管理的老年公寓
郑州老年公寓高主任不是路人,是老年公寓的法人
高主任你不理我们,看来有自己的想法,想逃避责任
高主任应当不应当认真考虑,自我反省老年公寓的管理漏洞
给我们一个合情合理的答复。
请求郑州老年公寓的主管部门管一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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