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达锦绣园一期,位于郑密路东,赵庄街南,计划于9月3号-5号交房。 售楼部通知要求每位业主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房本费、测绘费、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等不合理收费项目!!!!!
同时,兴达锦绣园一期预售证上显示物业费1.36,而现在却让我们交1.76!!!请问该物业费项目在你处备案了吗???
附:
物价局和房管局2010年3月下通知:“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严禁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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