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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多久能够报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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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2 19:1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妻子是今年五月份生的孩子,属于晚婚晚育,到六月份25号想到要申请生育津贴和围保费的时候,说是只能在25号前办,但是在人社局的网站上说的是生育后四个月内每月25-30号提交资料!
没办法,在七月份去提交了资料,但是给了一张条是津贴、围保费用于2013年2月划拨单位!人社局网站说是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8-22号,之前看过规定说是在申报后的下个季度就可以领取,为什么规定和现实是不一样的?
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要等到下一年的二月份吧!生了孩子没有收入,之前又有较大的花费,现在没办法都是借钱在过活,只好来投诉!正常的话,本来到七月份就可以领,拖到十月份已经很难忍受了,你们还要让等到明年的2月份,这个实在有些等不起!
请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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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9-3 08:37: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具体,您可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您的情况,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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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4 08:46:39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2-9-3 0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比较具体,您可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了解您的情况,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我局咨询服务电话 ...

怎么留联系方式?让别人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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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2-9-4 09:36: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可向我们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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