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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一号3号楼、四号楼违规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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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3 10:16:56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21199小时:30分钟

一、        基本情况:
    据开发商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此次交房项目是中原新城“观澜一号” 3、4号楼和“学府一号”1-3号楼,共5栋,涉及交房户约1600多户。经查询:“观澜一号”3、4号楼办理预售证时间时间2009年12月,证号:(2009)郑房管预字第2499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五大主体”验收合格为交房条件,期间经过两次延期,最终于2012年7月20日取得《五大主体验收报告》后开始交房。但是交房的时候没有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已经去房管局查证,确实没有进行备案),而且没有正式的水和电,应该不具备交房条件,可开发商强制交房,为了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我们认为不应该收房,待开发商满足了基本的交房条件我们再收房。
    二、相关法律依据
我们业主很大一部分是在2010年之后签订合同的,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9年8月28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批准  2009年11月9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建委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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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12-27 12:37:16 |只看该作者
又见无耻升龙和无耻的相关部门
中原新城王府交房、凤凰城交房、观澜1#2#楼交房、学府交房、观澜3#4#交房,哪个不是违规交房,都是升龙的。房管局的诚信档案有什么用!!!房地产管理条例由哪个单位去贯彻!!!房地产管理条例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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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11-27 13:04:56 |只看该作者
又见无耻升龙和无耻的相关部门
更厉害的是我原先的号(无耻升龙)登不上了
中原新城王府交房、凤凰城交房、观澜1#2#楼交房、学府交房、观澜3#4#交房,哪个不是违规交房,都是升龙的。房管局的诚信档案有什么用!!!房地产管理条例由哪个单位去贯彻!!!房地产管理条例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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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10-9 14:29:06 |只看该作者
糊弄吧  一起吃货   专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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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9-28 11:24:47 |只看该作者
无耻开发商  无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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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4

23#
发表于 2012-9-27 11:44:13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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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9-26 15:02:51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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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9-25 15:37:43 |只看该作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三)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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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9-25 12:33:11 |只看该作者
整整2个月了,无备案表强制交房,先交物业费再给钥匙,问题谁来处理,要找市长大人吗
房屋莫名其妙的东西太多了,靠阳台南卧室暖气片至今未装,规划的幼儿园未建,规划的绿地星星点点,半死不活,暖气管断裂,用水泥堵塞,下水道用水泥堵塞,容积率做假,真不敢相信这是在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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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9-25 12:25:27 |只看该作者
违规强制交房谁来处理,先收物业费才给钥匙谁来处理,要找市长大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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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9-25 09:15:56 |只看该作者
如此黑心开发商,无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忙着过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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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9-24 10:01:49 |只看该作者
无耻的开发商和不作为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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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9-24 08:53:03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问题开发商一直不解决!请按《郑州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约定交房!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你们如此态度是在积累民怨吗?是在给18大献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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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9-20 09:01:09 |只看该作者
无耻开发商  无耻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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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9-19 18:37:44 |只看该作者
无耻开发商  无耻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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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9-19 18:24:18 |只看该作者

开发商在笑!政府部门在躲!老百姓在哭泣!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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