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秀才遇到兵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物业收费标准有相对应物业服务标准吗?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17#
发表于 2012-9-27 17:01: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问题答复如下:
  《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价公〔2004〕2号)规定:我市物业服务收费分别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指多层、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无法约定的执行政府发布的基准价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4 20:52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