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依《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屋共有面积是由: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一、对小区群众提出的地上建筑是否公摊。
依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设施是指位于各幢楼内且单独为各幢楼服务的公用设施,其可作为房屋共有面积由各楼住户分摊。
二、对小区群众提出的小区地下车库是否公摊。 该小区的地下车库为规划批复的独立地下车库,则依房产测量规范不属于房屋共有面积。
小区购房群众如需查询其他测绘信息可登陆我局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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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788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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