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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王峰与柿园村霸宋等数人勾结强取湖新园业主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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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09: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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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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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8 09:03

我小区——湖新园小区,位于郑上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该小区为柿园村第八村民组开发的商品房,有郑州市房管局颁发的正规房产证,购房时缴纳有规定的城市配套费,水电气齐全,安装有自来水一户一表,自小区业主入住起每月按时向物业方交纳水费。20111020日,柿园村村民宋勾力、曹中立、王大义等以郑州强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系不存在的非法单位)为名义联合郑州自来水公司王峰,在未与我小区业主通知、征询、协商的情况下,私自将我小区水管道井挖开,强行截断,使我小区业主断水至今无法用水,以借水网改造之名强暴收取每户1467元的费用,搜刮民财,增加居民生活负担,以不交该费就以断水来威胁业主,严重扰乱了市民生活秩序、影响社区的和谐稳定、破坏安居乐业,严重侵害了我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而施工改造方在无资质、无手续、无政府批文的情况下,野蛮施工,收费仅开具“郑州强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虚假公章的收据白条,无正规发票和自来水公司的用水合同,长期以来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互相掩饰,广大业主强烈要求政府严查、惩办这种行为背后的收费黑幕!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7170号)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的相关规定,此次重复收费属于严重违法,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公正、尊严;另外在自来水公司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上的改造工程为郑上路柿园晚晴山庄,而不仅仅是湖新园小区,且该工程预算书已严重过期,造价员专用章也已过期,预算书上列出的户表费预算为每户138元,而根据市场调查及施工中使用的户表每块约30元,广大业主强烈质疑自来水改造工程量、费用分摊、用材用量、单价等预算,故该工程预算书不能做为本次工程改造费用的依据;全体业主强烈质疑每户缴纳1467元改造费与实际发生费用相差太大,预算太多,不符合现实工程改造量与之对称的费用,无论是主管道还是副管道,仍然是沿用原来正常使用良好的管道,并没有更换新的管道材料,仅挖开后安装了一块水表而已;郑州湖新园小区装个水表收1467元?强买强卖的确让人寒心,“户表改造”被质疑;柿园村村民和郑州市自来水公司为什么那么霸道???。

郑州市湖新园小区

2011124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国资委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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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0:07:40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已受理。转相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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