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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物业公司的呐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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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17 16:58:0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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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税局

处理时间

2012-11-20 09:54

个物业公司的呐喊!

——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级人民政府:

政府在关心民情的同时为什么不体谅一下企业的苦衷!一个小小的物业(六栋楼),被一个居民的胡乱猜测与臆想折腾地精疲力竭,若继续下去,物业公司只好解散、撤离。如此该小区将面临停电、卫生、秩序无人管等,继而社会上又多了二十来个失业者。难道这是政府想要的结果吗?

物业费的价格执行的是1998年的标准,而所有物价及工资至今翻了几番?电梯的费用有多大毋庸置疑,现在有多少个物业收着公摊水电,政府不会不知道吧!而嘉亿物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收取公摊水电。政府却因投诉居民是某某的某某的压力强力制止物业收取。物业公司为了生存依据郑价公〔2004〕号文件上调20﹪物业费,那些个别居民仍然拒交,自己不交还挨家挨户敲门不让别人交,甚至诅咒谩骂已交的居民。请问,物业公司对这些挑事居民该做如何回应。电是物业公司的,既然其拒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停止对其的一切服务,电不让其用是理所应当,故物业公司通知其去办理过户手续,在其仍置之不理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有停止其用电。其为打击物业公司便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到处投诉,所有能管我们物业的全都来稽查我们。社保来稽查,收入提不上去,怎么交社保? 因房屋维修问题一直,从没有交过物业费又怎么让物业公司给其提供发票? 其投诉从未给其提供过发票,政府为什么不让其提供交费证据就相信呢!其用错误的推理与计算来投诉物业公司偷税漏税,其投诉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数字政府全都一一查证核实,一次、两次、三次…,政府有的是人力物力,可我们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却没有,一次次的稽查把公司工作人员搞得焦头烂额(加班加点---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被打乱),工作人员几次要求辞职,小区居民看笑话…。是啊!政府为其居民出了气,那么物业公司的苦和冤又有谁来管?无人管,只有一条道,那就是撤离。最终结果还是小区居民吃亏。小区也会成为无主楼院。垃圾遍地,小区居民生活无序。设施无人养护,水电不能正常供应,电梯停运。最终,小区将成为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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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9-20 15:33:43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物业公司属于地税管辖,只有涉及收取水电气暖费向业主开具的问题,才涉及到国税业务。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反映的问题并未涉及国税业务,建议您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若您还存在其他疑问,请您拨打国税热线电话:12366-1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更详细的解答。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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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9-26 17:25:1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根据您的描述,我们与管城区国家税务局联系核实,你反映的情况管城区国家税务局已查处完毕,对该物业公司未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该物业公司补开了发票。
    二、物业公司一般属于地税管辖,若该物业公司还存在其他税收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地税热线电话:12366-2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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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22 11:57:37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管城区国税局:

   我是佳亿花园的住户,自2006年入住佳亿花园以来,郑州市嘉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采取物业费与电费捆绑收取的非法行为。虽经过我多次抗争,但是该公司依旧我行我素,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置业主要求于不顾,从不开具正规合法发票。因为,我一直以为物业公司既然捆绑收费,就误以为应该是地税管理,经过向地税部门咨询,方了解电费发票归口国税局管理。
   因为我本人早期的维权意识淡漠,总想着自己在这里居住,能够和物业和平相处是最好不过,只要物业公司的收费合理合法,我都会全额缴纳。但是,很遗憾,无论我本人如何退让,物业公司拒不开票,而且变本加厉的折磨业主。不仅收费不开票,不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服务,只是一味的只要求索取全额物业费,拒绝代收电费,现在又在公众媒体上大肆宣扬,电是物业公司的,是物业公司从供电公司购买了电,然后卖给业主的!!
   最近,我读到了关于发票管理的有关文件,我更加应该向物业公司索取发票,如果到后来某一天物业公司假如被查出巨额偷税漏税的话,那小区的管理肯定会受到影响。这不是作为业主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我还是希望借此提醒物业公司应该合理合法经营,守法诚信服务。
   我以前的电费收据大多都没有保留,想着只是每个月的抄表数量读数只要和前一个月的抄表数量读数一致就行了。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保留的数据可能仅此贰张,其余的基本都丢掉了。
单据1显示的电表读数“5889”是我家的电表从读数“0”——2010年9月15日的读数。换句话说,也就是,我家已经缴纳了5889度电的使用电费,物业公司却没有开具一分钱的发票给我。请国税局查实。
单据2显示的物业公司于2010年底收取我家的2011年全年的车库电费收据。物业公司同样没有开具一分钱的发票给我。请国税局查实。
没有全部保管留存好所有的收据证据,是我自己的维权意识不够强烈。今后我一定会留存所有凭证收据等资料,坚决维护并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述票据已经递交至管城区国税局。
据地税局稽查工作回复:“该公司管理的佳亿花园小区现有高层3栋(分为1号、2号、3号楼)、多层3栋(分为4号、5号、6号楼),共有住户347户加上商业网点24户总计为371户”。佳亿花园的住户有300多户,请国税局查实,物业公司究竟给多少业主开具过发票??
强烈请求国税局稽查嘉亿物业公司开具电费发票问题,坚决制止其违法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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