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3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物价局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10:33: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5-4 15:11

京广路与长江路交叉口领峰3月1日交房,但是根本达不到交房条件!违规收费,霸王条款!
1,小区完全没有绿化,绿化的地带现在却出租给卖建材的用来买卖水泥沙子。
2,小区的消防器材完全没有到位,消防箱里面是空的,34层的高楼,装修的时候,如果着火,业主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证。
3,小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小区的物品安全得不到保证
4,强制收取物业费,必须交半年之上的物业费才给业主钥匙,我们自己买的房子,还没有入住必须交半年以上的物业费
5,物业费太高,郑州龙跃物业公司在郑州只是一个三级资质的物业,却收1.6元的物业费,太高
6,当初买领峰的房子说不到20%的公摊面积,我74.44平的房子,室内测量的面积却只有44平,严重超出了郑州所有小区房子的公摊面积,领峰涉嫌欺诈业主。入住的房子和当初的承诺严重不符。我们业主辛辛苦苦几十万买的房子,40%都被公摊了,我的血汗钱呀,怀疑我们业主所有面积的真实性。
7,强行向业主收取1000元装修押金和4元/平方的垃圾清理费。不交不给钥匙!         
龙跃物业不仅违规收费,而且对业主态度异常蛮横!

在人大代表大会召开的时候,在315马上来临的时候,我们希望物价部门能够还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给广大业主一个和谐的家园!

     .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2-4-12 09:25: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做调查了解后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2-4-16 14:13: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现就物业公司有关违规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同时约定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等内容。服务豫海花园的物业公司在房管局的中标价格是1.60元/月•平方米,但此收费标准没有与业主在签订售房合同时约定,该小区应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二七区物价局已责成物业公司尽快办理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待收费标准核定后,物业公司按照核定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
    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
    物业公司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
    物业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策咨询电话:67189778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5 19:3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