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网友多次反映中牟电价收费不一,普遍收费高、乱收费,县大部分在7毛以上,而电业局收费标准为5毛6。发改部门答复说是电损、变压器等原因造成的。但是,电损、变压器等不能成为收取高价电费的原因,其产生的费用应由电业局或物业部门想法解决或承担,不能由用电户承担。建议如下:一、发改和电业部门认真学习《河南省供用电条例》有关内容,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二、电业部门作为供电部门,应承担为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用电、缴费等服务义务,不能简单地将应尽的服务转交给物业了事,这是严重的不负责任、趋利忘本、懒汉服务行为;三、实现用电同城同价,发改部门应对不合理收费行为依法进行取缔;纪检部门应对电业局不作为行为、乱作为行为依纪进行问责;四、若供电部门不能树立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意识、无法通过技术改良实现用电同城同价,强烈建议将其驱逐中牟市场,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上建议,请中牟县认真考虑并逐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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