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教育券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前教育券发放对象为:1、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2、外来人口中父母有合法房屋居住证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持有居住证、就业证明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3.必须是在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园的适龄幼儿。
学前教育券由幼儿所在辖区办事处负责发放。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其中直接补给幼儿园100元,幼儿补贴200元。
您所反映的颖河路幼儿园收费问题,能否再说的详细具体,以便我们更好的为您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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