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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万丰慧城违规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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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21:02: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2-5-4 09:04

位于银屏路25号的万丰慧城由万丰置业开发,向业主违规收取城市配套费、燃气装置费、地温空调装置费、有线电视入户费和印花税,并且不给开任何收据,而一律算到房款里边。有业主录有和万丰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话的录音,万丰公司人员明确承认,他们收取了相关费用,但是为了应对郑州市政府关于禁止开发商向业主收取配套费的政策,而不给业主开任何收据,来逃避违规事件。我们希望物价局能就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调查,并督促万丰置业退还业主违规收取的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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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12 08:56:07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郑州市物价局   2012-03-1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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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16 09:27: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因无法和您取得联系,现将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郑价公[2010]1号)文件明确规定:下列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计入商品住房开发成本:小区规划红线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
    万丰公司若存在其他价格违规情况,业主可持相关收费凭证,到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感谢网友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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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16 09:47:06 |只看该作者
在九龙城维权大旗的指引下,一轮轰轰烈烈的找开发商退费高潮在郑州大地掀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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