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朝选,我们夫妇于今年9月6日生育第二胎,10月9日我持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到大金店派出所登记入户,派出所却压着不办。
2009年10月24日,原登封市公安局长马会强做客中国登封网时曾明确表示,新生儿入户有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可以入户,只要不是买来的小孩,不是靠不法手段得来的小孩都要入户,杜绝“黑户”现象。
再者,《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对出生登记的规定,也未要求必须提供生育证。此外,贵局今年1月8日在心通桥答复群众咨询时,指出新生婴儿入户,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
因此,我认为我提供的入户材料齐全,派出所压着不办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希望贵局督促大金店派出所给予登记入户。
为盼!
联系电话:15*******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