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民航路社区的居民,我姐姐患有精神分裂症10余年,已经32岁,至今未婚,没有劳动能力,基本没有生活来源,常年靠父母及兄弟姐妹帮扶下生活,之前我们在一起生活,随着病情发展,她得精神病演变为狂躁型的,稍有不顺,便对家人谩骂,威胁,不得已,我们只能迁出到其他地方居住,目前我姐姐独自生活。有幸得知我姐姐这种精神类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残联为我姐姐办理了《残疾证》,民政局开了《单身证明》,郑州精神病医院(八院)开具了《诊断证明》, 只因我父亲数年前和居委会主任月郑华吵过一次,此人便怀恨在心,而且居委会这些年对我姐姐的情况非常清楚. 第一次去居委会申请,月郑华说,因为父母都活着,而且父母和兄弟姐妹都要抚养我姐姐,不给办理,后来咨询了金水区民政局,民政局说:精神类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 我就去街道办事处,当时我把我姐姐的情况讲给办事处的好像叫张鹏的工作人员的时候,他非常同情,很认真的看了我提供的证件,并拿出了一套表格让我填写,并说居委会如果知道你姐姐的情况,填完之后,找居委会盖章,因为我姐姐属于精神病人,思维不正常,经常开着水管忘记关,整夜开着电热毯,电灯等,有时候煤气也会忘记关,所以导致电费很高,毕竟她不是个正常人,家人也不敢管她,街道那个工作人员让我写个情况说明,让居委会盖个章。 我拿着这些资料,证件去居委会,月郑华看到我直接去了街道办事处,非常气愤,就让我回避,他要给街道办事处打电话,不能让我听到,后来他关上门让我在外边等,他打了10多分钟电话之后,把门打开,告诉我证件不合格,需要提供电费,水费,天然气等发票,并且说医院的诊断证明不合格,必须写上:“丧失劳动能力”才行。我当时就给街道办事处打电话,给我表格的那个办事人员张鹏的口气完全变了,就像换了一个人,说:我忘记给你交代了,确实需要按月郑华说的那样。当时月郑华又找了两个居委会的人跟我到家了解情况. 当我第二天完全按照他的要求办好的时候,月郑华仍然不能把章盖全,他说只盖4个表格就行,没办法,我拿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要求全部盖章,这样,月郑华就给街道办事处打电话,安排串通了一番之后,街道让我把资料先放那。 民政局规定:“自低保申请之日起30日之内办结。”这个政策在街道及居委会月郑华那里就是一纸空文,一个月后,没有一点动静. 我打电话到街道办事处,一个叫“亚蕾”工作人员说,他以前歇产假了,才回来上班半个月,并说,主要是“章没有盖全”。意思很明确我姐的资料在她那压着,我们约定第二天早上去我家了解情况,第二天早上10点我去街道办,那个女孩还没上班,打电话之后告诉我一会就过来,等了1个小时之后,我们走到小区门口时,她停下说和月郑华约好了,要一块去家里,我说居委会已经去过了,她说:“反正月郑华也没事”。当她们一起去了解情况之后,街道那个叫“亚蕾”的拿出来证件看了一下,说资料不合格,政府规定4个月电费不能超过400,你这多了30块钱,不能申请,我说,我姐姐有精神病,毕竟不是正常人,经常晚上整夜开着电器,家人也没有办法,给她说了详细的情况,她说这是政府规定,期间月郑华一直在旁边添油加醋,她们一唱一和的,就这样她们就走了。 目前那些资料仍在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压着.不知道要压到什么时候,也许等我4个月之后,拿给他们符合“她们”要求的电费单据时,又会提出新的问题,既然能压你一个月那么再压你一年也不在话下。 一个精神病人电费超出30块钱就不让申请低保,说是要按照政策执行,那政府规定的:“自低保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你们怎么就不按照政策执行了呢? 一个居委会的主任,本来是为居民服务的,为居民排忧解难的,反而时时的蓄意破坏,公报私仇,处处为难居民,阻挡居民,障碍居民.嘲笑居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居委会主任? 一个精神类的残疾人,需要低保反而申请不了,就因为超了30块钱的电费,这是什么政策? 一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不管居民的实际情况,实际困难,反而对一个居委会主任言听计从,串通一气,想尽一切办法阻挡居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人”员? 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精神类残疾人可以“独立申请低保”。既然这样,为什么这个政策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眼里犹如一纸空文?什么叫“独立申请”? 当初,第三次找到居委会主任月郑华办理低保,被他严词拒绝后,他就放出话来:你可以找媒体,报纸……. 我,就圆了他的梦。 这就是一个居民,一个老百姓,一个精神类的残疾人,申请低保的过程,问题有很多,但是在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和民航路居委会是得不到答案了,只能求助于网络,媒体,各位领导,相关部门的帮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