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根据《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0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010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按《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执行;2011年10月12日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
2、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3、前期物业管理已经落实;
4、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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