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少林办辖区郭店三组的一位农民,靠种地为生.10月1号左右下午快6点时候我在景区卖纪念品的时候遭到保安李小许殴打,他抢走佛珠狠狠地摔到我眼角上,对我头部用佛珠摔了好几下啊,抢走佛珠数条,连我耳朵上的结婚耳坠也不见了。最后我报警,但是110警察出警后说让和少林景区管理负责这件事。派出所出警民警不但没有做出警记录也没备案。我知道卖东西不合法,但是农民指靠啥营生类?但凡是有个十万八万的谁家想去干这行。事后景区领导说过了十一忙季在说这事,但是知道今天他们也没能给个说法..作为农民,他们呢抢东西就抢了,但是他们不能打人,更不能连耳坠也一并给我拽走..现在找到派出所,他们的意思是出警的民警不当班,等他们上班再说,来回推辞..希望登封政府能严肃处理打人者.这件事到现在已经过了15天了。希望能给我解决了。不要再来回推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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