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我于10月21日乘坐贵单位80路车,匆忙之间将随身携带的一双新鞋遗忘在车上,多亏贵单位王树娟拾起并保管,使我免受损失。在此,我代表全家人向贵单位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职工表示感谢,也感谢这位好心的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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