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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花苑开发商强行交房 地暖多次涌水泡坏家具一年不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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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0:11:29 |显示全部楼层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11-15 09:59












我是阳光花苑30号楼一单元13层南1户业主,2011年7月,我的房子是在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强行交付的,交房前让我们先领钥匙后验房,我请到的验房师由于开发商不配合,无法对水管和地暖管网进行验收。因为开发商信誓旦旦地保障房子没问题,我于当年8月份对房子进行了装修。
但在2011年11月14日,由开发商铺设的地暖管道在开通阀门6个小时后,分别出现了从地板下面往上涌水现象,水势很大,淹坏了双人床、鞋柜、卧室木门和衣柜的部分部位,几处墙皮也出现了脱落。此后,物业以维修检查之名,多次打开供暖阀门,致使我的房子和家俱多次重复被水淹,屡次泡到家具。当时师傅还两次关错了阀门,他们承认我的房子事实上已成了“水帘洞”,并称这种漏水情况太复杂,不太好解决。
从去年至今,我多次向物业,开发商反映,均无人处理。去年年底向市房管局反映后,开发商只见面商谈了一次,此后再也不提此事,至今未将多处漏水的地暖问题解决好。现在又快到了供暖季节,拖了一年的地暖问题,希望房管局能过问和督办无良的开发商,妥善负责地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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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2-10-22 10:51:37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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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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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 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2-10-23 11:0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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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发表于 2012-11-2 15:40:06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阳光花苑30号楼一单元13层南1户业主反映地暖管道开通6小时后管道漏水,淹坏家具,要求开发商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并赔偿损失。业主反映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多次督促,要求开发商妥善解决问题,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两书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关于漏水问题开发商称是在交房装修后发生的,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公司向业主发放的《装修手册》注明了相关要求。开发商称将联糸地暖厂家维修,关于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
    下面是开发商关于业主投诉问题的回复:
2011年11月14日,在调试暖气时发现30#-1-13层南1地暖管漏水,问题出现后,物业公司就与地暖厂家联系,安排维修事宜,但与业主沟通时,业主不同意施工单位的维修方案,坚持要求先赔偿室内被水泡坏的物品,再进行维修,而且要求将室内全部的地暖管进行更换,待维修完成后仍要求后续赔偿;期间物业公司曾多次与业主沟通,但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该户是在装修结束后出现的地暖漏水问题,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公司已向业主发放《装修手册》,业主也已签署装修手册承诺书,《装修手册》中明确指出,业主办理入住后,如需装修,可向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承诺书中也写明,业主若因不遵从有关规定,导致任何装修行为或疏忽造成向物业公司的任何诉讼、索赔等,本人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坏及罚金,但该户业主并未按照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装修手续,私自进行装修。
    现业主提出了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1、要求地暖厂家重新铺设管道,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包括之前被水泡的家具等,重新买地板砖,铺地板砖,砸地板所产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2、走明管,安装壁挂炉(市场上中等偏上质量),铺设安装费以及之前水浸的赔偿全部由地暖厂家支付。
    我公司鉴于以上情况, 30#-1-13层南1户地暖管漏水问题为业主装修引起。我公司本着以业主利益为先的原则,现积极联系,责成地暖厂家为业主安排维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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