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是,队里成员对独生子女户的待遇问题进行了投票,内容是50岁以上的对生子女户是否有资格领双份补偿,结果是没超过半数,不予通过。想问的是既然是《河南省计生条例》明确规定的,村民有权利通过表决来选择是否适用这个条列吗?难道荥阳不属于河南吗?还要加上50岁以上的限制,独生子女证从孩子一出生国家就发了,也没说非得等到父母50岁以后再发,领取独生子女证即刻就享有相关奖励性福利政策,此项权利不能通过投票进行选择性适用(同理,台湾也不能通过公投选择台独,因为在法律上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它没权利就法律明确规定的主权问题进行公投)。请政府能为独生子女户争取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公信力、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