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郑州市惠济区金蓝湾的业主。我们小区的居民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出现以下一些问题:1、合同中的防盗门变成防火门;玻璃窗材质与合同不符;2、可视电话收费1000元;3、合同中写着购房第二个采暖日后采暖(我们一期与二期的居民分别于2010年12月和2011年5月交房,已经到了第二个采暖日,仍无供暖,与物业沟通,回应讲是第二个采暖日“后”,多一个“后”字,与国家有关规定是相悖的);4、开发商仍存在很多诸如此类的不合理收费问题……
物业收费每平米1.37元,说是一级物业,但多次出现停水停电不提前通知,业主反应问题一拖再拖等现象,不知其收费是否合理。
冬天已经到了,希望领导能帮助解决采暖等问题,以及开发商的不合理收费等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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