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我是上街区教师。去年11月发生工伤。因交通事故导致。肇事方逃逸后找到。当时对工伤并不清楚,所以对初次住院治疗,直接起诉第三者肇事方。对方虽判决,但对第一次治疗发生的各种费用至今未付给我。
今年,我向上街区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经历多次破折,至今未办理成功。
期间我向市社保部门咨询,说上街区管辖。之后向上街区社保部门提出要求,社保部门说不行,后又同意让申请,各种表格填完,说不行,后又换表格,然后千辛万苦弄好上交区社保部门。区社保部门说交郑州市看行不行,之后说不行。还说让写保证,将来工伤康复费用报不报,责任工伤者自负。
我有以下问题质问:
第一,第一次住院治疗,虽然判决了,但至今对方不付医疗费用,该怎么办?
第二,现在我申请工伤康复治疗,到底该咋办?
作为因工伤受伤的教师,我不曾想社会这么复杂,这么简单的工伤康复治疗,居然被推来推去,到底我们的社保部门是怎么为工伤职工服务的????
到底上街区、郑州市谁负责管理?
难道我工伤,看着我最佳的康复期,就这么浪费过去吗?
工伤啊!!!!到底该怎么对待工伤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