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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模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为辅。对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只要符合条件均能实现应保尽保,但只能享有一种保障模式。
(1)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2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8元/人•月•㎡。
(2)实物配租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政府回购的廉租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实行计分轮候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户口在郑年限及家庭人员结构等进行综合计分,并按照得分高低轮候分配。目前租金标准为高层每平方米0.36元,多层每平方米0.32元。
(3)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市、区人民政府参照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向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范围内的租金进行补贴。
我市全面推行廉租住房“配建”制度是从2008年开始的,2011年全年已筹集实物配租房源1686套,目前已经安排入住房源1418套(其中管城区266套、金水区1152套)。由于新建廉租住房大多为高层和小高层,建设周期较长,中原区房源大都还处于建设当中,近三年来建成交付使用的不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实物配租要优先分配保障对象中低保家庭,待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部解决以后,实物配租将向低收入家庭延伸,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得到逐步解决。
目前,中原区辖区内的“同汇花园”廉租住房项目440套房源处于室内简装修、设施配套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可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凯田花园”项目352套房源和“聚龙花园”项目的160套房源正在建设当中,这2个在建项目预计明年上半年可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感谢您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883316 67883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