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中原区物华城上城小区的业主。2012年10月底小区各个楼栋前贴着一张署名为城上城物业管理中心致广大业主的情况说明,其上说小区供暖所用管道为原轮胎厂旧管,因年久老化有漏气现象无法维修,供气方要求修改供暖线路。 我们小区的居民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气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房第二个采暖季供暖。小区自交房后正常供暖只维持了两年,马上就该第三年供暖了,却迟迟没有试气的消息。近日物业向业主通知说原先的供暖管道老化,需要修改供暖线路,需要40万左右的维修费用。当时开发商承诺住宅是双气,现告知我们小区非市政供暖,而是开发商和电厂协议的供暖,并且今年才得知开发商只签了两年的供暖协议,现在开发商的意思是他们的楼房已售完,暖气的事儿就不管了。 小区老人、孩子居多,冬天无暖气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我们当初购房也是看中小区冬季有暖气的条件,对于开发商这种欺骗行为,小区居民希望房管局相关部门能严厉处罚开发商的违约,恳请各位领导关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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