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龙亭小区是无主管楼院,属居民自治。前期为解决公共照明问题,经社区协调,该小区4号楼1单元公共用电电费按每户每月1.5元钱由楼长统一提前收取,电表由供电局安装。2009年至今,电表显示的用电费用一直高于实际收取的电费,多余的电费由楼长垫付。但自2011年夏天开始,电费越来越高,也找不到原因。今年楼长偶然发现有住户从公用电表上偷接电线,盗用公共用电,致使用电量攀升,楼长无法承担高额费用,因此向供电局申请拆除该电表,并陆续将提前多收取的费用退还居民,同时已将拆除电表的原因张贴在楼院内。
下一步,社区将动员各户居民在楼道内或自家门前自行安装照明灯,以解决楼道照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