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三官庙办事处和中原二社区不按规定时间开展豫花园小区成立业委会筹备工作
豫花园小区于2012年10月17日向中原区房管局递交了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区房管局审核合格,区房管局当即向三官庙办事处下函告知此事,按《郑州市首次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程序》规定,办事处应在15日内协调居委会开展筹备工作,可至今未见办事处及社区提及此事,有业主往社区打几次电话催促,社区答复:知道此事,主任不在。我们认为:不论是办事处还是社区,总是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他们可以置文件规定而不顾吗?如果他们一直就这么拖着不办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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