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由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经调查,联合雅苑小区目前还未到物价部门办理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手续。我们已通知该物业公司,如果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尽快到物价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手续。经物价部门实地验收后,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物业公司应严格按制定的标准执行。
请问物价局的领导,您这个回答是不是也适用于清华紫光园1.8每平方的天价物业费的解答,??那么贵局的意思就是现在,物业公司收费是自己按照最大化利益来选择的,就是在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里面选是不是这样?并且贵局用了如果这个字眼,那么就可以理解为,你们管不了这事,人家物业公司想咋弄咋弄是不是这个意思?另外,关于这个物业合同,现在都是跟购房合同一起强制签订的,那么,俺们买房人就被物业公司随意如果掉了是吧。
请房管局领导回答俺这个问题,告诉俺是不是这样理解贵局精神的,就是现在物业收费你们管不了,随意物业公司想收多少收多少是对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贵局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呢?反正俺认为无意义的工作可以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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