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十一期间,郑州市郑开大道就连续发生13起车祸,其中1人不幸身亡。人们常说,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大于天。可就目前所生的交通惨案来看,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郑州市政府都像没事人一样,中秋和十一双节长假已经过去。为什么对于人的生命如此不负责任?从13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可以看出,郑州市的节日安全责任制根本没有落实到位。如果说监管部门有失职渎职行为并不为过,因为13起交通事故都未能使监管部门得到警醒,不知他们肩负的是哪门子的责任与义务?令人不解和可悲的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不知为什么郑州市政府不启动责任问责?
据大河报10月10日报道,今年5月15日、26日,郑开大道发生两起致7人死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这两起事故皆由郑开大道中间没有硬隔离设施所致,5月28日、29日、31日,8月16日,大河报4次刊发报道呼吁赶紧给郑开大道系上“安全带”,但4个多月过去了,郑开大道的硬隔离设施仍没开建。一边是某些部门的无动于衷,一边是郑开大道车祸频发,据不完全统计,8月16日至今,郑开大道又发生19起车祸,其中十一期间发生13起,致使一人死亡,一人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共有21人受伤。由此可见,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造成的一系列交通事故惨剧。在笔者的记忆中,因为郑州市区交通事故频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曾经约谈郑州市政府和河南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警总队和郑州市的相关部门。省政府约谈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避免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然而,一切皆为泡影。交通事故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倒在不断上演更为悲剧的交通事故。这到底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郑州市对待人的生命如此轻视?轻视得让人不可理喻。
《左传·襄公十一年》中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意思是,处境平安要想到危险,想到这一点就有准备,又准备就可免除祸患。然而,郑州市6个月之内接连不断,从5月至今已发生惨剧21起重大交通事故,非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而已经麻木到了不仁到了让人不可忍受的底部。如果以钱为借口拒不履行对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负责,那真的是对郑州百姓生命安全的的犯罪。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六》中曰:“凡百事之成也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也就是说,很多事情得以成功的原因在于办事情严肃认真,而失败的原因必然在于办事轻慢,懈怠。可以审视一下,作为交通监管部门、市政建设部门,以及郑州市政府,从5月份至今就没有把百姓的出行安全放在心上去认真落实,所以才导致了交通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和人员伤亡。
在《资治通鉴·卷七十五》中,司马光则教导我们:“明鉴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其意思是,明亮的镜子可以用来照人的形貌,古时的事情可以用来帮助认识今天的事情。在郑州市郑开大道上前后半年的时间里,发生了21起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如果我们能把过去所发生的事故当成一面镜子,就能照到我们每个官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如果依法把责任划分清楚了每个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明确了,才能把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而且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纠正预防措施,才能避免类似的交通事故不再发生,进而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然而,再好的交通安全法规,如果不落实依法监管,不实施有效地责任问责制度,就难以保障交通安全的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还需要牢记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一》的谆谆劝勉:“能勤小物,故无大患。”他说,就是小事,也应注意尽量把它做好,所以不会出现大的祸害。笔者认为,只要郑州市有关部门能认真负责,交通事故便完全可以得到有效的遏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会得到不折不扣的有效保护。政府形象就会在服务社会大众中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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