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经查,网友反映的森海玉波苑小区物业管理费擅自涨价情况属实。森海玉波苑小区由郑州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森海玉波苑小区一、二期住宅物业收费标准被批准为三级物业收费标准,三期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为1.1元/平方米/月。郑州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擅自将应该按三级物业收费标准收取的12户业主的物业收费标准从0.92元/平方米/月提高到1.1元/平方米/月,同时以个别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不给业主开通暖气。对此,巩义市物价局责令郑州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擅自提高物业费的行为,并退还超标准收取的12户业主的物业费,同时告诫其不得以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为由停止供暖。
下一步,巩义市物价局将对郑州森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该单位拒不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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