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桐柏路拓宽改造工程遗留问题由来
2003年3月,郑州市年度重点项目桐柏路拓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项目拆迁人是“郑州市市政局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部”。针对拆迁红线内市直部门较多的现实问题,我区主动与辖区市直单位友好协商,争取其理解与支持。
2004年7月19日,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区桐柏路拓宽改造工程拆迁协调指挥部与市建委和市建二公司就桐柏南路临街4栋职工住宅楼的拆迁工作达成协议。该协议约定:市建二公司负责桐柏路临街4栋楼所有住户动迁、房屋拆除以及全过程的稳定工作,市建委负责监督执行;拆迁经费由中原区桐柏路拆迁协调指挥部拨付给市建委。在拆迁过程中,我区积极配合市建二公司及市建委工作。一是如约拨付拆迁经费。2004年7月26日,向建委指定账户划拨400万元;2004年8月30日,向建委指定账户划拨200万元;2005年6月1日,向建委指定账户划拨100万元。二是发动街道、社区基层力量,协助市建二公司开展工作。
2004年12月27日,郑州市审计局对桐柏路拓宽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并延伸对我区桐柏路拓宽工程拆迁协调指挥部与市建委和市建二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进行审核并通过。
2006年3月,为解决遗留问题,我区桐柏路拓宽工程拆迁协调指挥部又主动与市建委、市建二公司接洽,并与其签订《关于对桐柏路市二建公司家属楼拆迁有关问题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我区指挥部在把剩余资金拨付到位后,再一次性付给市建二公司40万元,由市建委和市二建公司负责继续做剩余户的动迁工作。2006年3月15日,我区如约将资金划拨到市建委指定账户上。
二、目前未拆迁居民楼居住情况
市建二公司4栋职工住宅楼部分占压道路红线,需要整体拆除。其中,桐柏路216号院一号楼为七层建筑,住宅户28户,与市建二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18户;桐柏路216号院二号楼为五层建筑,住宅户40户,与市建二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32户;桐柏路217号院一号楼为七层建筑,住宅户28户,与市建二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26户;桐柏路218号院一号楼为七层建筑,住宅户24户,与市建二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15户;桐柏路218号院一号楼一楼为市建二公司“营业房”,2户未与市建二公司达成协议。四栋住宅楼需搬迁住户122户,已签订协议的有91户住宅户,尚有31户未达成协议。目前,有47户已签订协议住宅户陆续回流,现共有76户住户和一层21户“门面房”商户在此居住和经营。
三、建议
鉴于市建二公司一直是桐柏路临街4栋楼拆迁主体,市建委又是负责监督执行的主管单位,建议市政府督促市建委及其下属单位市建二公司继续履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对其职工住宅楼拆迁工作,同时,我区将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确保桐柏路拓宽拆迁遗留问题尽快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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