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友反映岳村镇小梁门至李家门道路一直未整修的问题,我单位安排专人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村村通”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一个系统工程,其包涵有:公路、电力、生活和饮用水、电话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等。农村公路村村通是指乡镇通往行政村或村小学道路实现通水泥(沥青)路。列入计划程序为:所在行政村自觉自愿申请修路,由乡镇上报列入计划文件后,经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上级争取计划项目。列入计划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上级补助资金。
经与岳村镇主管人员联系得知,所反映的小梁门至李家门路段,属岳村镇火石岗村境内,反映的道路状况较差情况属实。
处理建议: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建议将来信反映的该路段问题转所在的曲梁镇组织处理。
需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的,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形式上报交通运输局,由地管所按程序向上级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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