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监察队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清华园小区开发商建设的门面房位于西二环南段路西,清华园小区北楼北侧,鑫苑小区对面。为清华园小区开发商郑州丰达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的亲属朱永辉个人投资建设的,总层数一层,建筑面积14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架。该建筑于8月26日开始进行基础工程建设,被我局监察队与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及时发现并制止、责令其停工并补办相关手续,11月17日,朱永辉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继续开工建设。目前该建筑已被强制停工。
二、处理结果
2012年8月26日,我局监察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清华园小区北侧的钢架工程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随即对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2年牟建停字〔2012〕2071号),责令其停止工程施工,补办相关手续。同时,我局积极与其所属一级网格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沟通,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分工,派遣规建办工作人员与所属网格长和我局监察队结合,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长期监控,制止其违法建设行为。2012年11月17日,朱永辉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继续开工建设。针对其违法建设行为,我局监察队对其进行了强制停工,并根据其违法建设行为和情节,拟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于11月28日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2年牟建听告字第309号)。如违法建设当事人未进行申辩或要求听证,将于3个工作日之后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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