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隗镇大路沟村路西乾反映的信访事项的
调查处理情况说明
路西乾反映“今年3月12号由大隗镇政府让路聚亭带我到乡政府抄写保证书:由村支书张海洲支付现金3万元强行解决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交办我市做好路西乾的稳控工作,新密市要求我镇解决路西乾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稳控工作,我镇按照市的要求,责成大路沟村按照上级要求在3月12日前将路西乾信访事项化解。
路西乾3次赴京“非访”反映的“与其兄长路林川经济纠纷”问题,经调查无证据证明其与路林川有经济关系,且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所反映的有经济纠纷的煤矿的法人是路林川,路林川又不认同有经济关系,更不同意协商处理,路西乾曾就此问题到市公安局控诉,因无证据被告知“不予立案”,后又到市检察院申请复议,被告知“维持市公安局的意见”;反映的“支部书记侵占集体财产”问题,经我镇和市纪委调查不属实。
因上述两个问题都无法依据事实予以处理,在先后三次赴京劝返路西乾过程中,大隗镇和大路沟村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大路沟村“两委”研究后,决定由信访稳定负责人路聚亭做信访人及其爱人的工作,给其一定的钱款,使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无理上访和非访。经路聚亭的思想工作,路西乾同意“给付3万元现金”后,不再纠纷上述问题。因市里要保证书,2012年3月12日,路聚亭带路西乾到镇政府写了保证书,并摁了指印,路西乾于2012年3月12日收取了上述3万元现金,并出具了收款证明,不存在抄写保证书、强迫解决问题的现象。 |